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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互参辨证
史书互参辩证义门世系
涉及义门陈氏世系和记事的史书,按时间顺序有《唐故秘书少监陈公行状》《义门陈氏书堂记》《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新唐书·陈京传》《资治通鉴续编》《南唐录》《江表志》《南唐拾遗记》《宋史·陈兢传》《通鉴续编》等一系列史书志籍。为了准确理解义门陈内部支系结构,我们把上述史书有关义门的内容集中在一篇文章中加以讨论,互参比对,取其真辨其误。
一. 柳宗元《唐故秘书少监陈公行状》载陈京是陈兼第三子,大历中始来京师,大历六年进士(《先友记》韩注),历任给事中、秘书少监。贞元二十一年(805)四月二十五日终于安邑里。妻党之室,无子。后之史书多说“以从子褒为嗣”。柳氏从叔明写起写到陈京,其中实缺陈京的“高祖”一代。
二. 徐铉《义门陈氏书堂记》载:“浔阳®山之阳,有陈氏书楼。其先盖陈宜都王叔明之后曰兼,为秘书少监。生京,给事中。以从子褒为嗣,至盐官令。生瓘(灌),至高安县丞。其孙避难于泉州之仙游生伯宣。注《史记》,今行于世。昔马总尝左迁泉州,与之友善。总移南康,伯宣因来居®山,遂占籍于德安之太平乡常乐里,合族同处,迨今千人。……大顺中,崇为江州长史;乾宁中,崇弟勋为蒲圻令,次弟玫,本县令。能嗣其业,如是百年。勋从子衮,本州曹掾。我唐烈祖中兴之际,诏复除而表揭之,旌其义也。”
《义门陈氏书堂记》叙述义门行事及人物世次,行文简洁,把伯宣由泉州来®山及后来占籍德安和陈旺后人“合族同处”,到公元969年徐铉撰文时,人口发展到千人这百余年的家族史仅用几句概括。尤其“占籍”和“合族同处”,极其准确地反映了当年伯宣为避兵乱举家迁德安跟陈旺后人“合族同处”的情景。“占籍”,即上报户口,入籍定居。
《义门陈氏书堂记》交代的世系仅限于陈兼、伯宣这一支人,始自叔明,下至陈兼→陈京→陈褒→陈灌→伯宣→陈崇→衮、蜕等,世次清晰。虽然未明说“伯宣子崇”,但从世次排序上陈崇为伯宣子辈无疑。徐铉曾在《江南录》中明说叔明至陈崇“存殁一十代,曾玄二百人”(唐宋时计算世次各不同,唐一十代即宋十一代)。至于陈旺支系人,丝毫没有涉及。
“勋从子衮”,即“崇子衮”。陈衮任家长时,唐烈祖李昪于升元元年(937)立义门,旌其义。距离中和四年(884)唐僖宗旌表“义门陈氏”,已过五十余年。
这里可以思考一下:若乾宁中(894-897),陈崇之弟勋和玫任县令。设陈勋40岁在县令任上,其约生于公元855年,并由此反证鄂州陈琢《义门陈姓历史资料简编》载陈崇生于公元852年的可信度。
徐铉撰《义门陈氏书堂记》时,仅凭门生前进士章谷口述,“笔而见告,思之为碣”。因此,文中难免出现差错。
存在问题:
1. 按多数义门谱“灌生镶,镶生伯宣”,宋史载为“灌孙伯
宣”。而书堂记则“瓘孙生伯宣”,多一个“生”即多出一代人。同时错用了一个“瓘”字,本为“灌”。
2.“昔马总尝左迁泉州,与之友善”:经查考,此说与马总传记不符。按《唐书·马总传》《资治通鉴·唐纪》《唐刺史考》载,马总于唐贞元十六年(800)贬泉州别驾,即文中所说的“左迁泉州”,元和初(806)升迁虔州刺史(今赣州南康市),此时伯宣还没有出世,何来“与之友善”?“与之友善”应该是其父陈镶(即著作郎陈镛)为避仇于泉州而结识马总。这里是把父辈的事误为子辈来写,属于记忆上的差误。
三.《新唐书》“世系表”是用表格形式竖格排列,即叔明→某,会稽郡司马→某,晋陵郡司功参军→兼,右补阙、翰林学士→京,以从子褒为嗣→褒,盐官令→灌,高安县丞→伯宣,著作郎→旺,字野王→机。
由此可以看出,陈兼为叔明四世孙。这是《唐表》据柳宗元《唐故秘书少监陈公行状》而来,中间©缺陈京之高祖一代,由于“新表”不察,以孙为子而误。再如“灌子伯宣,伯宣子旺”,这在其他史书中没有的事。一般史书在叙说人物世次时,都是以叙事引出人物,只有《唐表》用表格来填写,极易填错格。像这样的错误,在《唐表》中举不胜举,正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前言”所云:“至于传刻中出现的字误、行误,更是常见之事。”
这不仅是“行误”,主要还是编者认知与理解问题。《唐表》把两支人理解为一支嫡系直传。从叔明写起写到伯宣,本该到此结束,是陈兼的一支世系。然而《唐表》编者不理解,于是把陈旺缀在伯宣名下,于是形成了《唐表》“合二为一”的世系。
同样是写陈京家族世系,《新唐书·列传·卷一二五•儒学下 》载:“京无子,以从子褒嗣。褒孙伯宣,辞著作佐郎不拜。”可见撰修者相当谨慎,不轻易将旺、机父子系在伯宣名下。“表”和“传”虽同据一书,但认知不同,则表述不同。
《新唐书》成书于北宋仁宗年间,此前有渤海胡旦谪迁岭表,己亥岁(999)会赦东归,辛丑春(1001)过浔阳登®阜;因访名家得诣陈氏,览世谱,阅家法,询事实,俱知其状而写下《义门记》。可惜这篇文章没有及时收进史馆,流落民间,今已见多种版本,内容多异,难以凭信。但尽管如此,如果没有《义门记》,史书中恐怕连“旺、机”的影子都见不着。
四.《宋史·陈兢传》记述义门人物世系世次与行事,甚为详细。
《宋史·陈兢传》开篇既云:“陈兢,江州德安人,陈宜都王叔明之后。”首先点明义门世系世次始于叔明,接着“叔明五世孙兼,唐右补阙。兼生京,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无子,以从子褒为嗣,褒至盐官令。褒生灌,高安丞。灌孙伯宣,避难泉州,与马总善,……后游®山,因居德安。尝以著作佐郎召,不起,大顺初卒。伯宣子崇为江州长史,……僖宗时尝诏旌其门,南唐又为立义门,免其徭役。崇子衮,江州司户。衮子昉,试奉礼郎。昉家十三世同居,长幼七百口,不畜仆妾,上下姻睦,人无间言……昉弟之子鸿……兢即鸿之弟……”行文流畅,叙事简洁,把陈兼这一支世系世次清晰的展现出来,即叔明→五世孙兼→京→褒→灌→(灌子)→伯宣→崇→衮→昉→兢→延赏。从一世祖陈叔明到陈崇为十一世,到陈昉为十三世,到陈兢为十四世,到陈延赏为十五世。其“十四世陈兢”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所记相同。
不仅如此,《宋史·陈兢传》还运用了三个“从”字,极为精妙地把义门内部从属于不同支派人予以区分,同时把他们的辈分作了置换。如“兢死,其从父弟旭”,这个“从”表明兢、旭从属两个支系,为同辈人。“旭卒,弟蕴主家事……蕴卒,弟泰主之。泰弟度……从子延赏、可,并举进士。”这里“从子延赏”的“从”,承接陈度而来,表明延赏、可不属于陈度这一支派。同时交代了延赏比陈度晚一辈,是叔明十五世孙。到了延赏这一辈,义门开始分家。
“从子”一词,按《朱子语类》卷八十五:“据礼,兄弟之子当称从子为是,自曾祖而下三代称从子,自高祖四世而上称族子。”按义门陈氏家谱载,“鸿和兢”共祖父,理应称“从弟”,而这里却称“弟”,则表明为同一支系人。再如“旭与蕴,蕴与泰,泰与度”几人,本属于不同房下的人,共六世祖陈青,理应称“族弟”,但因为同属陈旺一支系,所以皆称弟。“京以从子褒为嗣”,按正常称呼。
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下令编修辽、金、宋三史,到至正五年十月,历时两年半修成三史,速度非常之快。对此,清代史学家赵翼考证后认为“宋史多国史原本:宋代国史,国亡时皆入于元,元人修史时,大概只就宋旧本稍为排次”(见《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三)。《宋史• 陈兢传》的主要资料,当来自宋代国史、实录、日历等书之一,因此,《宋史》是保存宋代官方和私家史料最有系统的一部书。凡《宋史》没有收录的文献,后来几乎散轶。所以,1977年中华书局在《宋史》出版说明中说:“《宋史》‘以宋人国史为稿本’。宋人国史记载北宋特别详细,南宋中叶以后‘罕所记载’,《宋史》依样画葫芦。”写到这里,不禁联想到义门“为修真宗皇帝一朝正史,要见义门陈氏自来义居事迹及朝廷有何恩赐、旌表,次第立便取来,仔细具录”(陈泰《回义门累朝事迹状》),这表明在北宋国史馆里存有当年义门人上报资料,否则《宋史》不会如此详尽,说它直接来自宋代《实录》并不虚妄。当然,其中也有“瑕疵”,即伯宣“避难泉州,与马总善”这一句不符史实。想必是参照徐铉《义门陈氏书堂记》来的。
五.《通鉴续编•诏贷江州义门陈兢粟》(下简称《续编•贷粟》)
由于《宋史》前详后略,以及南宋抗元事迹多未载入,故在《宋史》成书五年之后,元代史学家陈桱开始编纂《通鉴续编》,成书于至正二十一年(1361)。《续编·贷粟》在叙述江州义门陈氏世系世次方面,与《宋史•陈兢传》相同,只是表述、取舍略有不同。
1.《宋史• 陈兢传》说“伯宣避难泉州,与马总善”,而《续编·贷粟》无此说,即予以否定。
2.《宋史• 陈兢传》载伯宣“因居德安”,因什么未说;而《续编•贷粟》则说“灌孙伯宣,避地江州之德安”。一个“避地”,极为准确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为什么要“避地德安”?其因什么?《续编•贷粟》虽然没有细说,但是我们可以查这一时间段历史上的江州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动乱能使百姓“避地”躲难?经查,《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五十三·唐纪六十九》载:“乾符四年四月,贼帅柳彦璋剽掠江西。六月,柳彦璋袭陷江州,执刺史陶祥。”因此,我们推伯宣是因这一动乱而“避地德安”。按《®山志·山川胜迹》:“褒子灌,灌之子避仇徙居仙游而生伯宣,计其生,当在敬穆之间。”这一年的正月穆宗薨,同月丙子日敬宗继位。所以,伯宣生于824年。乾符四年(877)伯宣54岁,陈崇26岁。伯宣举家迁往德安,同陈旺后人合族同处;此时,陈伉任家长。
3.《续编•贷粟》云:“自兼至崇未尝分异。”此说也极为妥当,说清了德化义居的起始人和起始时间。
4.“奉礼郎”,原名治礼郎,从九品上。因唐高宗名治而改称奉礼郎。纠正了宋史“试奉礼郎”。
六.《南唐拾遗记》《续资治通鉴长编》《南唐录》等文献叙事多,记人物世次少。陆游《丛书集成初编•南唐拾遗记》载:“陈褒,江州德安县人,唐元和中(806~820)给事中京之后,十世同居。”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载:“淳化元年五月癸丑,江州言德安县民陈兢十四世同居,老幼千二百余口,常苦食不足。”而《南唐录》只载叔明至陈崇“存殁一十代”。
以上三书关于义门世系世次的起止点各有不同。“十世同居”,是以叔明六世孙陈京为一世祖,到陈延赏为“京之后十世同居”,即京→褒→灌→镛(镶)→伯宣→崇→衮→昉→兢→延赏。“陈兢十四世同居”,是以叔明为起始祖,到陈兢为十四世。徐铉《南唐录》云:“我家袭秘监之累功、承著作之贻训……上下和睦,存殁一十代,曾玄二百人”。其世次跟《宋史•陈兢传》相同,语句多类陈崇家法序。
此外,清乾隆史学家钱大昕《孝义传·陈兢》载:“孝义传陈兢,陈宜都王叔明之后。叔明五世孙兼,唐右补阙。兼生京,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无子,以从子褒为嗣。褒至盐官令。褒生灌,高安丞。灌生(注:应为“孙”)伯宣。伯宣,即兢之高祖也。叙陈氏义门,当自伯宣始,今自灌以上一一胪列,似家乘非国史矣。”他说“伯宣,即兢之高祖”,其世次即伯宣→崇→衮→昉→兢。
七. 《永乐大典• 陈氏义门》及其它
《陈氏义门》来自《永乐大典》卷三五二八《江州图经》。江州图经,据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考为《淳祐江州图经》。
从内容上看,《陈氏义门》分别将《义门家法》《义门记》《德安义门碑》《江南录》《江南余载》以及义门分庄后百余年之火巷庄继珪子孙七代不分家受宁宗旌表的事,合并编入《江州图经》。既然世系来自《义门碑》,其“伯宣孙旺”是当然的事。由于《义门碑》自建炎(1127-1130)中“抑碑经火后,本版错误,有如周益公所云,又不第若官二字为然耶”(清乾隆《德安县志》)。
再说,行文在“六而十七,十七而三十四,七世同居,内外二百口,家道益昌,朝廷表其闾”后,始出现“崇,仲子也。”此“仲子”当为“次子”,并非“陈仲之子。”
时至今日,若想辨析义门世系的对与错,必须将伯宣的上下几代人的生辰时间并举对照,从而锁定时空区间。例如《四库全书•唐书》卷五十八载“陈伯宣注史记一百三十卷,贞元中上。”这个时间就经不起考证。唐贞元一共二十年(785-804),“贞元中上”,约为794年靠前,此时伯宣尚未出世,哪来的注书?
结 语
既然史书记载互异,民间族谱又乱象丛生。从上述梳理中不难发现一个现象:不论史或谱,凡是单独记叙义门一支世系,其人物世次与时间合理,不生歧义。如果把两支人合并于一支,其世次与时间严重不合,任你怎么排也摆不平。问题的症结出在伯宣陈崇之间硬生生插进七代人,几近两百年,其代均时间自然要低于20年以下。《义门陈氏书堂记》《宋史•陈兢传》《续编•贷粟》等史志,仅载义门单独一支世系,其人物与年代,世次与时间皆能符合。“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反之,《唐表》《永乐大典• 陈氏义门》等书,是将两支人糅成一支,其人物记事与年代,世次与时间,自然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
义门人在嘉祐前对外宣传的是一家人,嘉祐分家后,各地陈氏由于各宗其祖,各修其谱,始出现多元化。但遗憾的是,明清以来“大一统”族谱占居江州发源地这个优势地位,随其后跟风者不在少数,相互传抄;所以,记叙单独一支世系的族谱存世极少。近年来发现四川古蔺县白坭乡《陈氏入蜀记》,贵州仁怀《茅坝镇陈氏族谱》,以及峡江马埠镇、吉水下白沙和上饶广信庄等地族谱所载世系的真实性,与史志记载相符合,十分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