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类别:文史 选载 作者:陈国灿
        义门陈氏自唐玄宗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陈旺徙居德安建庄,直到第十五代陈延赏、承可辈,于北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年)奉旨分庄,中经三百三十余年,一直是累世义聚不分家,号称“萃居三千口人间第一,合爨四百年天下无双”的旌表义门,成为唐宋历史上的一种罕见现象,也为世人大加赞赏和称道。义门陈氏所以能够合族同居时间如此之长,有其外在的因素,即陈氏家族自外地迁入德安,语言风习有所不同,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条件下,家族内部生活能自成一体,与外界接触甚少,尤其是在黄巢乱后社会并不安定,家族成员更希望能够团结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才能有力量抵御各种外来的侵扰。
  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家族内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章法制度,得以维持久聚不分。淳化四年(993)宋太宗询问家长陈兢:“汝义门所以义聚,何也?”兢回答说:“公也。公则无私,无私方可义聚。”于是宋太宗御书了“至公无私”四字以赐之。这种至公无私的精神,在家族内部成为处理各种事务和关系的准则:族产共有,家无私财,共同劳作,平均分配,人无贵贱,诸事平等,形成了一种 “堂前架上衣无主,三岁孩儿不识母,丈夫不听妻偏言,耕男不道田中苦” 的既大公无私,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至公无私的准则与儒家的忠孝仁义思想相结合,既维持了家族内的尊卑长幼有序,又维护了家族内部的团结,实际上是儒家“天下为公”大同思想指导下的一种实践,一种具有血缘关系特征的大同公社实体。
  三百多年间,义门陈家,以公字为准则,以孝义为先,不损人谋利,世以耕读为务,出现过许多感人的事迹。义门陈早在德安建庄之初,就特别重视对子孙的教育,专设“书屋”,以训教七至十五岁童蒙。又设“东佳书堂”,以备弟侄子姓有赋性聪敏者进一步深造。这些举措使全族的文化素养得到普遍的提升,使每个成员都能知书识礼,知孝明义,为整个大家族的团结友爱奠定了很好的思想基础。家族盛时,曾养犬百余,“共一船贮食饲之,一犬不至,群犬亦皆不食”(《十国春秋》)。家犬尚可调教如此和顺,何况于人焉!宋太宗时,家族人多,常苦乏食,诏令每岁贷粟二千石以接新熟,家长陈旭只受贷粟之半,有人劝其全受以邀善价,旭回答说:“朝廷以旭群从聚居,特出王赋贷私室,岂可见利忘义,为罔上之事乎!” 这类处以公心、不见利忘义的行为,总是被世人传为美谈。在陈氏家法三十三条中,有一条规定:凡新过门的媳妇,不论其出身贵贱,一律先下厨房劳动锻炼,充分反映了家内的平等平权。宋景德三年(1006)家中有不肖卑幼,将庄田典卖与邻近豪民举债,利中翻利,填还不得,事被家长陈旭得悉,于是由陈延赏上表,乞请皇上追查,依敕断还。这只是依托皇恩、维护义门家风之一例。也正是由于唐宋历代皇帝的旌表嘉赏和朝廷的呵护,才使得义门得以维持到十五代三千九百余口不分家,能保持义门家风的一贯。
  要说义门家法三十三条是维护家族存在、生活、发展的具体纲领,而《义门家范》,则是家长陈崇对义门陈氏家风优良传统的归纳,所列十二则家范,其中的大部分内容,如敬祖宗、孝父母、和兄弟、严夫妇、训子孙、隆师儒、谨交游、睦邻里、均出入、戒游惰等方面,对今天仍具有现实的教育作用。《家范》的第一条是“尊朝廷”,显然於今天已不适用,今天可以把它改为“爱祖国”,为社会服务。
  义门陈现象虽然已过去千年,然而她留下的优良家范、家风传统,却是一份十分宝贵的遗产,仍值得社会主义今天的人们去继承、发扬。这是我们今天研究义门陈氏文史时,不可忘掉的一个重要方面义门后裔陈月海先生,辛勤致力于搜集义门陈氏文史资料多年,对义门起始、世系、分庄等及历代文史资料,无不备录,并加以一一考释、订正,至为周详,实为研究义门陈历史文化现象必备之书,可喜可贺。在此《义门陈文史考》临付梓前夕,遥为之一序。                            
 
       二OO六年元月于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   
   按:陈国灿,1933年10月24日生于湖北省鄂城县,义门陈武昌庄后裔,武汉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从事中国古代历史、敦煌吐鲁番学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兼任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常务理事兼副会长,中国唐史学会顾问,中国古都学会理事,中国敦煌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基地兼职教授、学术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