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陵衡塘陈氏族谱序

类别:文史 选载 作者:陈氏研究编委会

我宋自权奸诱致黠虏,以腥秽江淮。太皇太后诏余出使军前,再讲和好。将佐监丞®陵陈骧独力止余行。余以太后懿旨,义不得避。及至虏营,骁首见余辞气慷慨,执义不屈,果被拘留,遂悔不用骧言之晚。赖先帝威灵,以计得遁,历间关于海澨,脱万死以还朝。时德祐元年五月七日也。因上书阙下,备陈恢复大计。诏除余右揆,余力辞,得请督师,专征海隅。不意垂集一蹶,收拾散亡,直趋南剑。回视门生故吏,阒然涣逝。寻一谪戍诣辕门而请谒,礼而进之,乃故将佐监丞陈骧也。为人涉猎于孙吴,智巧而机辩,遂留参决军事。

一日,告余曰:“骧本江州义门陈氏。十四世祖拊始徙隆兴大樟树下。五传至渝,刺史于闽而调官于吉。见®陵忠孝之邦,文物之盛,于建中靖国元年退老交坑,后徙居衡塘,距今百七十年矣。骧虽生长衡塘,然江州祖墓未尝绝岁时之祭扫。不自意解官谪此,获侍麾下。谱牒幸存,请公一言以识之。庶几®陵、隆兴、江州,后来继今,子孙不致相视如途之人。是维持我宗族恩爱不忘于百世者,公也。”

呜呼!由京舆南渡而来,诏书叠下,募义勤王,今百四十五六年矣,竟俾羯尘益炽者,天下其无义民乎?实由权奸格沮,使卒不果一伸其义焉儿!如江州陈氏,自京及褒,同居十世,而南唐旌表其门。自褒至炳龙又三世,而有宋优奖其义。夫陈褒宗族当干戈之剧,尚克保和其义聚。南唐君臣婴国家暌孤之余,犹知旌异其义民,于时上下之间,相尚以义。及我太祖皇帝一举合义,而中外翕然以爱戴归往者,天下虽乱而仁义不绝故也。太宗皇帝深究其然,诏锡行义钱于炳龙。迨使复载之中,举知州为义邦,陈氏为义族,宁非昇元、祥符二诏,赫赫昭人耳目者存乎?陈渝刺吉而竟家于吉,宁非见吉为忠节大邦,欲其后之人耳濡目染于其间,建忠效节于其后,以配江州之义而具美乎?今宗社不竸,皇舆迁播,正臣子仗义报君之时也。勖哉陈骧!尔尚协心以相余,奋厥义气,剪彼旃裘,致我宋玉历重延于万世。则昔日为江州之义族,今日为®陵之忠臣。忠义两全,将见宗族恩爱,可以仪刑于天下矣,岂惟三郡而已哉!

(录自“四忠遗集本”《文信国公集》卷八)

 

按  语

文天祥的《®陵衡塘陈氏族谱序》,录自《文信国公集》(卷八),由于来自国家图书馆,为原汁原味,非比族谱中流传的序文文义不完整,丢三落四。详见《义门陈文史考》(一版)、《义门陈文史续考》所收录的文天祥序。因此,此序对研究义门陈内部组成结构有其重要价值,解析如下:

“自京及褒,同居十世,而南唐旌表其门。” “京及褒”仅二世,何来十世?按《宋史》京以从子褒为嗣,自京后十世同居,至南唐升元元年李旌表其门。那么序中所给的世次、时间,究竟能作如何解释?恐怕还要回到陆游的“京之后,十世同居”的思路上来。即1京→2褒→3灌→4镶(镛)→5伯宣→6崇→7衮→8→9兢→10延赏。到了延赏这一代义门分家。陆游的“京之后,十世同居”与《宋史·陈兢传》在世次上是同步的,只是《宋史》以宜都王叔明为一世祖,到延赏为十五世,所以人们常说“义门十五代分家”。

本序“自京及褒,同居十世,而南唐旌表其门”,是以京为一世,此与陆游“京之后,十世同居”同义。这里提及“京及褒,同居十世”,含有强调“褒之族人”的意思,如同下文“陈褒宗族当干戈之剧,尚克保和其义聚”,“自褒至炳龙又三世,而有宋优奖其义”。既然炳龙为褒之后,又是居住在义门,就应该回到《宋史》世系上来解读。京之前世系按《宋史》,之后按本序所给的人物和时间。

(1叔明→……→5兼)→6京→7褒→10炳龙→14拊→19渝→25骧。

 

1.“自褒至炳龙又三世”,则炳龙是褒的曾孙。

2.“太宗锡行义钱于炳龙”。太宗在位时间是976—995年,按时间推算,炳龙不为宋朝人,如何“锡行义钱于炳龙”?这里应该理解为宋太宗追锡炳龙。然炳龙又是何许人?因何受到太宗的追锡?这就值得研究。

炳龙为晚唐人,中和四年义门受唐僖宗旌表,炳龙在义门。再到南唐升元元年(937)旌表“义门”时,时空转到衮及之世。序中的炳龙,是吉州刺史陈渝的嫡系先祖,或许有显赫事迹而受到宋太宗的追锡。然而“追锡”事由已经失记,今人难以揭晓。

3.“十四世祖拊始徙隆兴大樟树下,五传至渝”。隆兴,为隆兴府,即南昌,始置于隆兴元年(1163)。这里是以后时的地名来说前事。“五传至渝”,即渝是拊的六世孙。

4.渝“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退老交坑”,可拟此时的陈渝55岁,即渝生于1046年。

5.据“骧虽生长衡塘”,德元年(1275)在军中服役,估计此时约40岁左右,由此推骧出生于1235年,是渝的七世裔孙。

6.由“建中靖国元年(1101)退老交坑,后徙居衡塘,距今百七十年矣”,由此推渝在1105年迁居衡塘。

7.由渝反推拊,则拊约生于906 年,拟50岁时徙居隆兴大樟树下,时在后周,和陈兢为同时期人,同为义门十四世。

算一算他们的代均间隔时间:

1.褒约生于740年,炳龙是褒的曾孙,按28年代均常数推炳龙约生于824年,和伯宣为同时期人。

2.从褒到渝(1046—740)历时306年间隔12代,平均每代约26年。

3.从炳龙到渝(1046—824)历时222年间隔9代,平均每代约25年。

4.从炳龙到骧(1235—824)历时411年间隔15代,则平均每代约27年。

5.从叔明至渝(1046—562)历时484年间隔18代,平均每代约27年。

6.从叔明至骧(1235—562)历时673年间隔24代,平均每代约28年。

从时间与世次的关系,上述推算能够成立。由此推炳龙为褒后的另一支人,在分家之前其后人就离开了江州义门而迁居隆兴府大樟树下,后陈渝因官择居吉州。

江西修水《龙峰陈氏宗谱·世系》载“镛,灌公长子,行二十一郎”,可见褒之家族兴盛、庞大。常州毗陵谱载褒生子三“长濯次灌三溉”,然而未载炳龙为谁之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