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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门世次歧异成因探析
- 义 门 考 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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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门 考 异
近几年,许多学者、史家稽考陈氏义门史事,纷纷撰文,各抒已见。笔者不揣冒味,参加讨论,仅与众宗亲商榷,或许对修史续谱有所裨益。
考证江州义门史有两个根本问题:一是义门开基建庄的人物、时间与地点;二是义门历传的世次与代数。根本一旦弄清,其余迎刃而解,随之而开。
首先,研讨考证第一个问题。
义门开基建庄之祖是陈旺,已成历史定论。陈旺是何人之后,于何时、何地始建义门庄,却有几种说法。第一种,陈伯宣之孙陈旺于唐文宗大和六年(832年)徙居艾草坪,“历时230年,传十九代”;第二种,陈旺遵祖伯宣之命,于开元十九年(731年)迁至德安永清村;第三种,陈兼之弟陈旺于开元十九年(731年)迁至德安永清村。三种说法,孰是孰非,须依据正史、借鉴野史、参照谱史,来进行考证。
《宋史·列传二百一十五·孝义》载:“陈兢,江州德安人,陈宜都王叔明之后。叔明五世孙兼,唐右补阙。兼生京,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无子, 以从子褒为嗣。褒官盐官令。褒生灌,高安丞。灌孙伯宣,避难泉州,与马总善,注司马迁《史记》行于世;后游庐山,因居德安,尝以著作佐郎召,不起,大顺初(890)卒。伯宣子崇,为江州长史, 益置田园,为家法戒子孙, 择群从掌其事, 建书堂教诲之。僖宗时,尝诏旌其门,南唐时又为立义门,免其徭役。崇子衮,江州司户。衮子昉,试奉礼郎。昉家十三世同居,长幼七百口……,昉弟之子鸿,……兢即鸿之弟,……从子延赏、可,并举进士。”
《宋史·孝义·陈兢传》未提及义门开基祖陈旺,而对陈伯宣的家世却交代得十分清楚。即义门第一世陈叔明,第五世陈兼,第六世陈京,第七世陈褒,第八世陈灌,第十世陈伯宣,第十一世陈崇,第十二世陈衮,第十三世陈昉、第十四世陈鸿、陈兢,第十五世陈延赏、陈可。据《陈氏宗亲网·义门分庄清单》载,陈延赏是“分筠州陈家湖兴置庄”庄主。依此世次,开基祖陈旺应属何世呢?且以湖北天门市月光垸谱来推考。该谱云:“唐玄宗开元十九年辛末岁(731),夏四月丙寅日,祖旺公遂迁于所易之地,曰德安县敷浅原太平乡常乐里永清村而居焉……祖旺公生机,机生感,感生兰,兰生青,青生六子……青次子仲生崇(原文如此)。”按《宋史》陈崇为十一世,由其上溯,陈旺当为第五世,正与陈兼共时同代。现就此来研考几个关键史事:
1、“兼旺同世”。陈兼举进士的时间为724年,有谱为证:太湖旧谱载:天禧元年(1017),家长陈蕴撰《远宗记》曾云“叔明之后,五世孙兼,唐明皇开元十二年(724)举进士及第。”湖南益阳《陈氏联族通谱·义门事略》载:“自宜都王叔明之后,五世孙兼,唐开元中举进士,为右补阙,仍留翰院, 赠秘书少监。生京,进士及第,德宗朝(780—805)官至给事中、秘书少监,兼集贤院学士”。谱上记载是否可靠,还可从史典中稽考陈京的事迹来证实。德宗朝监察御史柳宗元(773-819)《唐故秘书少监陈公行状》云:陈京,“大历元年(766)进士”,“贞元二十一年(805)四月二十五日,终于安邑里”(见《唐宋八大家全集·柳宗元集》)。《资治通鉴·唐纪四十七》载,贞元元年(785)春正月乙卯,补阙陈京、赵需等上疏德宗。《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二十五·儒学下》云:陈京字庆复,进士及第,官至给事中、秘书少监,集贤殿学士,贞元二十一年(805)卒。“京无子,以从子褒为嗣。褒孙伯宣,辞著作佐郎不拜。”以上证明陈兼是七世纪末至八世纪上叶人。
陈旺迁德安建义门庄的时间为731年,多数庄谱记载一致。大治旧谱云:“陈旺,字天相,唐玄宗开元十九年(731)占籍德安县太平乡常乐里永清村(后称义门陈村)”。九江县旧谱云:“旺公于乾元二年(759)十二月除日,买到黄忠辅之田,当晚又生(曾)孙。”众谱皆云陈旺“寿八十一岁”或“八十三岁”,由此推算陈旺是七世纪末至八世纪上时期人。湖北石首《德星堂宗谱》直云:“叔明生志高,志高生才,才生蕴珪,蕴珪生二子,长兼、次旺”。由此证实“兼旺同世”,且佐证伯宣是陈旺的六世从孙。
2、“伯宣隐庐”。《九江府志》、《庐山志》均言伯宣 “计其生,当在敬穆之间”,即公元824年。《武穴大成宗谱》转载剌史陈谦《江州义门后序》言,伯宣在“唐僖宗朝(874—888)居庐山之阳。陈殿荣《江州义门陈氏世次初考》云:伯宣先由泉州仙游隐庐山圣治峰下,后易地德化县甘泉乡甘水垅(即义门铺),乾符四年(877)“自伯宣居德安,合族同处”。综上所述,说明伯宣隐庐时间应在九世纪中叶,与《宋史·陈兢传》言伯宣“大顺初卒”相符。对此,江西武宁县《卢氏宗谱》亦可佐证,该谱序云:“卢俦,字世美,原范阳人,生于唐懿宗咸通庚辰年(860)。南唐时正议大夫,知制诏兵部侍郎,封尚书,出为守边将,屯武宁南岸。 …… 俦娶德安陈伯宣女,生子一,名绛。”在年代上与伯宣生辰卒年相吻合。
至于伯宣与马总,非同一时期人。《资治通鉴》和《唐书·马总传》及《唐刺史考》均载:马总在唐德宗贞元十六年(800),“贬泉州别驾”;“元和中,以虔州(今赣州南康)剌史迁安南都护”;“十二年(817),兼御史大夫,后任淮西、忠武节度使,华州防御、镇国军使,郓、曹、濮等州节度使,穆宗长庆二年(822)迁检校尚书、左仆射,入为户部尚书”。“长庆三年(823)卒,赠右仆射,谥曰懿”。可见,马总任虔州剌史时,伯宣尚未出世。这也证明江西武宁宝泉庄陈公耀提供的谱说马总是伯宣之父陈瓖的“宦友”,实属有据。
3、“阔伉并时”。陈伉,乃陈旺的玄孙陈青之长子。贵州陈麒羽《陈氏春秋》载:“陈伉,字世高,旺公六世孙,主家政,始有九十余口,唐僖宗中和间,旌表门闾,”且于884年即唐僖宗中和四年卒。又云:“唐僖宗中和四年,一门凡二百口同爨,始受朝廷旌表。”武穴大成谱载:剌史陈谦撰《江州义门后序》曾云伯宣于“唐僖宗朝874—888)居庐山之阳。”可见伯宣与陈伉是同一时期人,且在陈伉死后六年的大顺元年(890)逝世。
4、“崇父伯宣”。《九江府志·人物·孝友》(清同治版)载:“陈崇,伯宣子,自伯宣居德安,合族同处”。南宋绍熙元年庚戌(1190),朱熹在《江州义门世系序》云:伯宣“唐征著作郎,累召不起,传五世族大而繁,德盛而光。”义门十五代分庄时,正是“族大”、“德盛”的鼎盛时期。这就是说第十世伯宣传五世即至“十五代分庄”。诸谱皆云陈崇传四世分庄,即至其玄孙一辈分庄。因而证实,伯宣是陈崇的父辈。再者,胡旦《义门记》云:“家法之行于唐昭宗大顺元年庚戌也”,湖北公安县藕池旧谱亦云:“崇以治家之道为人之本,乃撰家法三十三条,垂示子孙……家法行,始于唐昭宗大顺元年庚戌也”。《庐山志·艺文·求是堂集》载:“陈有伯宣者,游庐山乐之卜居焉。子崇为江州长史”。《宋史·陈兢传》直云:“灌孙伯宣……尝以著作佐郎召,不起,大顺初卒。伯宣子崇,为江州长史”。唐昭宗的大顺年号总共只有两年,“大顺初”当然是“大顺元年”。陈崇所撰家法始行之时,亦是其父伯宣逝世之年,在时间上形成了“一卒一行”的巧合。正是这种巧合,证实了陈崇在义门家法序中“承著作(临终前)之贻训”一言的准确性,有力地驳斥了“伯宣九世孙崇”的说法。
5、“异流同源”。陈崇在撰立《义门家法三十三条》的同时,又撰立了《义门家范十二则》。此文中曾云:“江州一族,异流同源,阅十一世,和处笑喧。……二百余口,与共饔飧,……何疏何戚,惟此义门”。这段韵文的意思是,江州义门一族,是同一个祖宗所传的不同支系的后人,到他自己这一代,已有十一世了,二百多人,不分亲疏,和睦共处,有衣同穿,有饭同吃,过着同劳共产生活。此处提及的“同源”与“异流”疏与戚的问题,明嘉靖《陈氏兆祥宗谱序》直言:“一支陈兼唐高(玄)宗上(开)元进士”;“再一支陈旺、陈昌迁江西德安,起家义门”。江西高安市陈和平在《陈姓世系第七部义门世系》中,亦述之甚详。“同源”即同第一世叔明至第四世蕴珪“一源”;“异流”即从第五世陈兼、陈旺二人起分为两个支系。第一支自陈旺于731年迁浔阳蒲塘场太平乡永清村开基建庄始,传至第十世伉、侍、仲、俛、伟、伸诸公,其后人尊陈旺为江州义门始祖;第二支自陈兼始,传至第十世伯宣,由泉州迁隐庐山,后易地德化县甘泉乡甘水垅(即今义门铺),“自伯宣居德安,合族同处”,其后人尊伯宣为江州始祖。所以直到现在仍是:瑞昌金城乡伯宣公墓志谓伯宣为始祖,德安义门村旺公墓志云旺公为江州义门始祖。至于元、明时期谱牒,把义门的两大支系“整体错位”,而混成“同源一流”的问题,应当“拨其乱,返其正”,恢复其历史原貌。
再来研讨考证第二个问题。
在研考义门世次与代数之前,要甄别和界定几个概念:一是“江州义门”。是指陈叔明五世孙陈旺,于731年在江州浔阳(今江西德安)开创基业,以孝治家,子孙累世聚居,后有陈兼之后人伯宣举家迁入德安,与陈旺之后人“合族同处”,共创义门,世代相传,曾受到三朝六帝的旌表与封赐,其对象上自陈兼、陈旺,下至分庄时所有家族成员。二是“义门世系”。是指陈氏宗族中,继陈朝世系之后的一个宗派,并以江州义门这一重大历史事物命名。其世系上自陈叔明,下至义门分庄庄主的父辈。三是“义门始祖”。是指创业开基建义门的起始之祖,即义门创始之祖陈旺。陈叔明在义门世系中为第一世祖,乃江州义门的先祖。陈伯宣与陈崇父子振兴义门功不可没,故陈伯宣为义门兴立之祖(即《碎言家语》中称之谓显祖)。这样,才有利于研考和叙述。
义门世次与代数的紊乱,不在陈旺之后,而在其前。自陈旺至分庄庄主的父辈,诸谱均为十代,且世次相同。而在陈旺之前,却是众说纷纭,歧异很大。一说四代(不含陈旺,下同),二说九代,三说十代,四说十二代。何种说法是准确的呢?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推考。
1、公论推考。在诸史众谱中,有云“历十九代分庄”,有云“十五代分庄”。至于起自何世何代,均未具体说明。先推考“十九代分庄”论。笔者认为:陈叔明为义门世系一世祖,“十九代”应自他起,至分庄成员中最低辈份的一代。这样,只要弄清了分庄成员的代数,义门世系的代数就不言而喻了。分庄户主是同辈人,年龄悬殊很大,年长者已逝世几十年,年幼者尚未成年。以陈崇的玄孙陈延炬为例。分庄庄主陈延炬,字知成,是陈霖之子,生于公元960年, 卒于1023年, 享年63岁,死后40年才分庄。1062分庄时,陈延炬已有玄孙,其分庄家庭成员共有5代。据此推算,“十九代”,减去分庄5代,就得出义门世系为14代,再减去陈旺至分庄庄主的父辈共10代,则陈旺之前为4代。亦可看出陈旺与陈兼是同一时期的人。
再推考“十五代分庄”论。“十五代分庄”之论,就准确性来说,应从陈旺算起。陈旺至陈霖共10代, 加上陈霖之子延炬为庄主的分庄5代, 共15代。按照史谱习惯,而是从陈叔明算起,至陈旺共5代,陈旺之子陈机至分庄庄主共10代,两者相加正是15代。这就是“十五代分庄”论的依据。陈崇撰写的义门家法序中“存殁十一代”,和《宋史·陈兢传》中“昉家十三世同居”,及《续资治通鉴长编》中“陈兢十四世同居”,同缘一理。《义门家法》是陈崇亲自撰写的,且收藏于国史馆;《宋史》和《续资治通鉴长编》是史官编修的,其真实性与权威性,均不容置疑。
2、显时推考。义门历史上的显著时间很多,将其直接与世次相关的按顺序排列:第一,陈叔明生于公元557年(据贵州陈麒羽《陈氏春秋》),距陈兼于公元724年中进士,有167年时间,按义门代均间隔28.2年计算,应为6代。陈兼是第五代,在他中进士之前,其长子已出生,正好是6代。第二,陈兼中进士距陈崇于公元890年撰家法, 有166年, 应为6代。第三,陈崇撰家法距1063年分庄, 有174年,应为6代。加上新出生1代,计7代。总之,自叔明出生至公元1062年3月义门分庄完毕,507年共19代,其中属义门世系14代,属分庄世系5代。
3、要事推考。义门重要之事,莫过于唐、五代、宋三朝六帝的旌表与赐封。而最早的是唐僖宗于中和四年(884)旌赐“义门陈氏”。受到皇帝旌表的主要事迹,是义门聚居的世代与人口规模。陈旺至陈青,基本上连续四代单传,陈青生6子,19孙,至陈崇主家时,才形成“五世以上同居”、“陈氏二百人”的规模,因而受到各级官府的重视,以至唐僖宗的旌赐。此后在178年内,才能发展成为聚居合炊近四千人口的庞大家族。试想:以“伯宣之孙旺”于公元832年建庄,要在53年内历7代而达到200多人口,实在难圆其说。有人辩称:“伯宣之孙旺”是公元731年建庄。依此说法,陈旺之后的世代与人口规模问题“名正言顺”了,而陈旺之前的世代,却无法说通了,因包括伯宣及“其子檀”在内,还有11代人,加上陈旺开基时早已成年,共有12代,而时间只有短短174年。充分说明只有“伯宣居德安,合族同处”才能达到人口规模。由此可见,陈叔明至陈旺为5代,才是事实而顺理成章。
4.名言推考。有关义门世次与人口的名言很多,如:宋真宗赐联:“三千余口文章第, 五百年来孝义家”, 宋仁宗赵祯题赐诗句:“代延十八同烟火,义居三千共齿牙”;又宋《赠义门陈氏始祖五世公爵敕》尝云:“累世同居,历年几乎五百,七朝共爨,聚族实逾三千”。江州义门陈氏祠堂联:“义聚三千余人,世间第一;同居五百多载,天下无双”等等。这些诗文联语将义门经历的时间,所传的世代,及鼎盛时期的人口规模,表述得甚为清楚。尽管诗联中的数字是文学性的概数,仍不失其真实性。宋仁宗诗句中的“代延十八”就说明,义门已有18代了,至分庄前,又新延一代,累计为19代。现查实:自叔明出生至义门分庄,历时507年,人口达到3900余人,与诗联所述相符。义门历时507年,无论按任何一姓宗族的代均年数来推算,也是19代。
综上所述,足以证实:“江州义门陈家”乃南陈朝宜都王叔明之后,由陈兼、陈旺二个支系组成。由于陈旺是开基之祖,其支系人口是义门家族的主体,故仁宗才追封旺、机、感、蓝、青五世祖为国公之爵,并建“五祖祠”专祀。至于明、清时期,德化(今九江县)诸庄“奉文改谱”,扬宣抑旺,造成移世错位的历史问题,现应“拨其乱,返其正”!
附义门世系世次对照表
谱源
世次 |
宋史·孝义陈兢 |
陈氏宗亲网 ·义门世系 |
湖北石首义门陈氏德星堂 族谱 |
湘益阳四甲陈氏族谱·义门源流考 |
湖北石首 藕池陈公 桥族谱 |
江州
义门
碑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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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世 |
叔明 |
宜都王叔明 |
叔明 |
叔明 |
叔明 |
叔明 |
|
第2世 |
○ |
志高 |
志高 |
志高 |
志高 |
○ |
|
第3世 |
○ |
才 |
才 |
才 |
才 |
○ |
|
第4世 |
○ |
蕴珪 |
蕴珪 |
蕴珪 |
蕴珪 |
○ |
|
第5世 |
兼 |
旺 |
旺 |
兼 |
铎 |
兼 |
|
第6世 |
京 |
机 |
机 |
京 |
爵 |
京 |
|
第7世 |
褒 |
感 |
感 |
褒 |
兼 |
褒 |
|
第8世 |
灌 |
蓝 |
蓝 |
灌 |
京 |
瓖 |
|
第9世 |
○ |
青 |
青 |
钰 |
褒 |
伯宣 |
|
第10世 |
伯宣 |
伉、仲 |
伟 |
瓖 |
灌 |
旺 |
|
第11世 |
崇 |
沂、崇 |
的 |
伯宣 |
瓖 |
机 |
|
第12世 |
衮 |
衮 |
胜 |
檀 |
伯宣 |
感 |
|
第13世 |
昉 |
昉 |
锡 |
旺 |
檀 |
蓝 |
|
第14世 |
兢 |
衍 |
丛 |
机 |
旺 |
青 |
|
第15世 |
延赏 |
253庄 |
思升 |
感 |
机 |
仲 |
|
第16世 |
|
|
|
|
蓝 |
感 |
崇 |
第17世 |
|
|
|
|
青 |
蓝 |
衮 |
第18世 |
|
|
|
|
仲 |
青 |
昉 |
第19世 |
|
|
|
|
崇 |
伟 |
衍 |
第20世 |
|
|
|
|
衮 |
礼 |
延赏 |
第21世 |
|
|
|
|
昉 |
缪 |
|
第22世 |
|
|
|
|
昉侄兢 |
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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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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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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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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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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