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类别:文史 选载 作者:陈月海
 

后 记

 

多年以来,我致力于江州义门陈文史资料的搜集、整理、研究工作。由于年代湮远,早期的谍牒因天灾人祸而致大多散佚。后人据之残篇断简,在“失者补之,乱得序之”的基础上补辑续谱,“信固存矣,疑以仍旧,重其传也”;传至今日的义门宗谱,实乃先天不足。后来各地因印刷排版之误,谱牒多有错词别字而损节伤篇;而某些修谱者在转抄过程中不加考证,或误抄漏抄,或移花接木,致使谱牒臃肿而常脱节;更为严重的是,从明嘉靖甲寅始,因历史原因“奉饬改谱”,置史实于不顾,造成混乱,讹传久远。因此,为了尽可能恢复义门陈历史的本来面貌,本书以正史为依据,以野史作借鉴,以谱史作参考,对每篇文献作严谨的考证,一时难以求证者,本书不录。

为了考证,我遍访江西、湖北、湖南、安徽等偏远山区陈姓居住地,因为只有这些地方少受外界影响,存留下来的资料才有研究价值(如湖北石首新厂镇及江西高安大塘乡等地谱牒),还先后查阅了江西、安庆、上海、长沙等省市图书馆的珍藏谱,复印了一批又一批具有研究价值的资料。

下面就众所关心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义门究竟同居多少代分家?界限是如何划分?有谱说是十三代,有谱说十五代,又有谱说十八代,还有谱说十九代。

若以旺公为义门一世祖,到分家辈彦成、延赏为十一代,其后就是各庄自己的事了。持十五代分家论,即旺公前面还有四代。因众谱皆尊宜都王叔明公为义门一世祖,如《宋史•陈兢传》所说的从叔明到延赏、可辈分家为十五代,所以十五代分家已成共识。天圣五年(1027),家长陈泰在《回义门累朝事迹状》中亦说:“窃以泰家自隋唐五季以来,至于圣朝不越四百八十载,一十五世不见分,聚族三千七百余口,皆是义聚事迹”。陈泰是义门第十四代最后一位家长,泰弟陈度生于公元956年(史书有记载),也就是说此时的陈泰已是七旬以上的老人,其家里十五六代人已普遍。到了宋嘉祐七年(1062)奉旨分庄时,这十五代人己成为义门主流,因之就以这第十五代人为各房的户长作阄分家。其时在这十五代人中,年龄悬殊,有的在几十年前就已作古,有的还未成人。如近年发现的嘉定七年(1214)“旌表”提到火巷庄陈炎是继珪的五世孙,义门分家后,“自继珪至陈炎及孙委实七世同居”,又获旌表。假设此时的陈炎已岁及花甲,再以平均每代27年往上推理,继珪在分家时只不过是十一、二岁的小孩,所以,他随兄长继通同分一庄。象这样的例子很多,不细举。

义门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家族,经过332年的繁衍发展,长房与末房之间拉开几代人的距离是正常的,毫不奇怪。早在大顺初,陈崇在其家法序言中曾言:“讫今存殁十一代,曾玄数百人。”这里是说,义门世次到陈崇本人为十一代,其中家里已有曾孙、玄孙,从自己至玄孙辈,已有五代人同堂,此时,伉公、伯宣等辈已故,如果青公幼子陈伸还健在的话,义门即六世同堂。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大家族里,再经过170余年的发展至分家时,义门世次距离就更大了。因此,谱云十五代、十七代、十九代等,均各有依据,所不同的只是各庄谱所占据的角度、基点不同罢了。人口发展始终是处于动态、切不可一慨而论。关于通常说的“十五代”分家,含有两种诠释:一是指从叔明到分家延赏辈这十五代;二是指从旺公到分家时最小辈成员为十五代。如湖北果石庄思洪、思成替祖分庄时(依据陈琢所编义门历史资料)本人已见孙,故某些宗谱云“十九代”,即从这“十九代”中减去义门前四代,就是义门合族同居十五代。

二、义门究竟阄分多少庄?也是众说纷纭。有云291庄,有云298庄,有云334庄,还有云338庄。然而,通说291庄已成志书、众谱共识,只是某些分庄祖名号及庄名不尽相同。现据江西民国初省督军陈光远(天津人)督修的《陈氏家乘》及修水清末直隶布政使陈宝箴父子编修的《义门陈氏宗谱》载:义门首分108庄,是按御赐“知守宗,希公汝,才思彦,承延继”十二字号同另九个字(成先迁、升仁悦、大通琉)相对应取名分庄(同时还保留原名),谓之大宗,分迁到当时的七十二州郡。即人们常说的“庄分一百零八,阄迁七十二州郡”的由来。随后庄又分庄,分得183庄,谓之小庄。故仁宗皇帝赵祯在《题江州义门分庄》诗中有“江州久著义门庄,庄上分庄世派长”的诗句。

至于怎样取分庄祖名号也是有规则的,分三部分:一是以御赐十二字同另九字相对应命名108人(这108人中,多数为长房子孙,可能是年纪大,子孙多的人);二是取名首用字为御赐字,后一字不拘;三是取名后一字中必须带有“九个字”中的任何一个字,如“光升、运升,时先、吉先”等,没用御赐字。为什么要这样取名字呢?该谱没有说明。难道这是一种偶然的巧合吗?非也!其内部必然有其原因的。经仔细排查,本书分庄名录中只有一个例外,即清末陈剑泽编辑的《义门陈氏宗谱•迁怀重修宗谱序》言:义门分家“尧则公始迁于建昌南丰庄,传至根盘公因官休宁,后卜居怀宁,为迁皖始祖。”广东兴宁市谱亦云尧则公分得江西建昌(今永修县)西岗庄。然不知“尧则”是其原名还是另有他因。

又如清代陈学堂编撰的《湖南湘阴陈氏族谱》,该谱先祖陈团,端公之后,与陈旭同辈,在京为官,生子十,皆分得庄田。义门分庄后,其十一郎可秀出生,于是团公令前十子每人拿出一份田产,集成一庄曰“敛拢庄”,由可秀管业……其中还有一些细节非常生动、详细,难以置疑。遗憾的是这十一人用的都是原名,无法查对。再说宗谱分庄名录内,也没有哪位有十个儿子。也有资料表明,端公是西川东门太子深之后(待考)。再就本人的庄谱来说吧。据《陈氏宗谱(义门堂)•历代世系图并字派引》载:“以寔公为一世祖,延至七世逵公迁长城(下若里),二十五世轶公迁浮梁盐仓岭,至二十八世兢公时,九世同居,长幼凡七百余口,蓄犬百余,一犬不至,群犬不食,义气之感如此。至二十九世渊公迁祁门竹源,至三十世立公复迁饶州浮梁,至四十五世四二公偕三子寿一、寿二、寿三于明初迁无为州湖垅。”后寿二公迁本邑临河金牌,为我金牌始祖,传至今日,人口万余,仍聚族而居。如此记载,则分庄前的世次、名号与其它庄谱无法对得上号,是与非,又谁能理得清?

    因此,目前各地义门宗谱中的分庄数也只是一个概略,绝非定数。它取决于各庄第一次修谱的时间和立场。但也不排除后人续谱,因分庄祖名号如此繁杂,加之分庄后常出此入彼,时有变动,有重复、漏载的可能性。总而言之今已俗成,后人就没有必要去刨根究底。

    本书辑录的315庄是依据湖北鄂州陈琢的《义门陈姓历史资料简编》而来,并在此基础上多方考证,秉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作了增减调整。

三、关于义门世系与世次,已在本书“研究与考辨”篇中澄清,这里要强调的是现在众谱中的世次颠倒,整体错位,不是前人之误,而是后人自误。唐大顺元年,陈崇在制订《义门家范十二则》中已明确告诉我们:“江州一族,异流同源。阅十一世,和处笑喧。非我叔伯,即我弟昆。”义门精神之可贵处就在于它是同源异流,久聚不散;并因多元一体,患难与共而受到数代皇帝的褒奖与赠赐。所以义门精神能够震撼当时,流芳后世;至今为止,他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姓氏所不能比拟的、独一无二的。然而就是这样崇高的境界,至尚的精神,却往往被世人所忽视,更不为某些义门后裔所理解,硬要人为地将其“两支”(甚至多元)揉合一起,以示嫡传,好像由此方显示亲热。持之偏见,主要是受封建正统思想的影响;当然,也有它形成的历史原因。

本书的要务是挖掘、整理、考证义门历史文化并澄清其内部史实。本书内容分为今古两大部分,在分类编排中,基本以时间先后为序。书中凡需要加以说明事情原委,或史料、典故的出处,或阐述编者的见解,均以“按”之形式出现。原志书中的按语,则注明“原按”。

本书艺文篇分三个部分,不列细目;计收录名宦题赠4封,义门楹联33幅,义门诗词36首,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义门陈氏当年合族同处生活的概况,它既是艺文,又是纪实。题写与欧歌“义门陈”的有关诗词、楹联、题赠及文章,远不止本书的收录数。凡已载入史书者,已基本收录;而载入义门宗谱中的诗、文,则需要加以考证:一是考它是否为众谱所载,是否有籍可依;二是考某些诗文虽出于少数宗谱,但只要言之有理,并且有可能性,均收入本书;其余概略。如少数宗谱载宋仁宗题“义门世家”及“代延十八同烟火,义居三千共齿牙”;还有杨亿的《御书楼记》等等,鉴于目前掌握资料不足,未录。在收录同一首诗或文,它有可能先后载入不同的史书,为避免重复,本书仅注明其一处来源,其他从略。

写到这里,我的心情是很沉重的。要想编辑一本能够全面、客观反映江州义门的书并非易事,尽管我们已经不遗余力,但错漏之处仍属难免,有些工作做得还不尽人意,或许要补做。希望本书能作一块引玉之砖,以待修订。

最后,值此机会,特向各地捐献资料,并勉励、支持我们研究工作的陈氏宗亲朋友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诚挚的谢意!

                                                 

 

 陈月海 谨识

                                              200510月于德安

 

              

按语: 上文为《义门陈文史考》「后记」原稿,虽然是六年前的东西,在今天看来免不了有些肤浅与稚嫩,只能代表那一时期的研究水准,不过今天读起来仍有些新味。总之,他首先提出义门为同源异流这个“大义门”之新概念,经历史检验,无疑是正确的。今在《续考》出版前夕为应人之请,特将「后记」原稿上网,以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