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京及第年辨
陈京及第之年,有大历元年(766)和大历六年(771)两说。其一,《昌黎集·与陈给事书》引樊注云:“大历元年中进士第”。 其二,柳宗元《先君石表阴先友记》韩注云:“陈京、赵需为大历六年进士。”
《登科记考》则认为《先君石表阴先友记》中韩注云“陈京为大历六年进士”中的“六”为“元”之误,故今大抵以其论为准。但详考陈京相关之文,实当以大历六年为是。其理由如下:
永泰二年(766)十一月甲子,日长至,大赦天下,改永泰二年为大历元年。是年十一月始改元,则当年进士不当称大历元年进士,而例称永泰二年进士。当年中进士者,如:
裴枢,“永泰二年,贾至侍郎知举,枢一举而登选”。
何士幹,柳宗元《故岭南盐铁院李侍御墓志》云“妻庐江何氏,季父曰士幹”,韩注“永泰二年及进士第”。
吕牧,柳宗元《先君石表阴先友记》中韩注“永泰二年及进士第”。
以上可证改年及第者无大历元年及第之说。
其一,永泰二年,贾至知贡举,主持当年进士考试,管理考场事务。假如陈京为永泰二年(即大历元年)进士,则以贾至与陈京之父陈兼十分交好的关系,此中理应有一些轶闻佳话留下,然而遍查正史野史与诗文笔记,却无一丝痕印。
其二,陈京事迹始载柳宗元《唐故秘书少监陈公行状》:“大历中,公始来京师,中书常舍人衮、杨舍人炎读其文,惊以相视曰:‘子云之徒也。’常以兄之子妻公,由是名闻。”按该文,陈京“大历中始来京师”,是先进京后及第,其及第不当为大历元年。如谓大历元年及第,则至少当为永泰元年(765)来到京师。盖因其时应举者例,须于及第前一年十月集结京都。《登科记考凡例》云“其应举者,乡贡进士例于十月二十五日集户部,生徒亦以十月送尚书省。正月乃就礼部试……通于二月发榜,四月送吏部”。
由是,则依陈京之行状,京不得为大历元年进士。
综上所述,无论从其年及第之称呼,抑或依陈京之行状,皆不可能为大历元年进士,故以柳宗元《先君石表阴先友记》韩注云陈京为大历六年进士为妥,即符合柳文“大历中始来京师”之句意。